
教育部103 年11 月2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135678A號令頒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」。
教育部國教署105年10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111992號函頒「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」。

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範,建構學校公開授課與專業回饋之實踐模式。
落實以學生學習為主體之教學模式,提升學生學習動機與學習機會。
形塑校園同儕共學之教學文化,持續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。
激勵教學典範學習,落實專業對話,深化教師專業內涵,增進專業回饋知能。

請洽中學部教學組:03-8572823#112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