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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
為提供教職員工及受服務人員免於性騷擾之環境,預防性騷擾行為之發生,於知悉有性騷擾之情形時,採取適當之糾正、補救、申訴、懲處及其他處理措施,以維護當事人權益及隱私,特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1項、第33條、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第2項規定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頒布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」之內容,本校訂有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」。
本校設置並公開揭示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,性騷擾事件被害人除可依相關法律請求協助外,亦得由受害人本人或代理人向本校人事室提起。
申訴專線電話:03-8572823#104
申訴專用傳真:03-8573273
申訴專用信箱或申訴電子信箱:sheep@mail.tcu.edu.tw